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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梅养胃颗粒“自夸”过了头 在烟仍卖得欢

来源:食品科技网
摘要:参梅养胃颗粒“自夸”过了头因广告违法在济南被暂停销售,在烟仍做广告卖得欢药店中仍在出售参梅养胃颗粒。记者郭建政摄记者李婵娟“有一种叫参梅养胃颗粒的药,在济南都下架了,在烟台怎么还能买到呢。广告号称“百年治胃秘方”,市区多家药店有售记者看到参梅养胃颗粒经销商在烟台投放的整版广告,标题即为“同仁堂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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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梅养胃颗粒“自夸”过了头

  因广告违法在济南被暂停销售,在烟仍做广告卖得欢

  药店中仍在出售参梅养胃颗粒。记者 郭建政摄

   记者 李婵娟

  “有一种叫参梅养胃颗粒的药,在济南都下架了,在烟台怎么还能买到呢?”有市民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广告号称“百年治胃秘方”,市区多家药店有售

  记者看到参梅养胃颗粒经销商在烟台投放的整版广告,标题即为“同仁堂百年治胃秘方首次公开,10年、20年的老胃病有救了”。在广告中“买药一定要认准同仁堂”的字样多次出现,还将参梅养胃颗粒冠以“亚洲第一珍品”的美誉。记者看到,“三百年品质,三百年信誉”等广告语在本广告中非常醒目。

  按照广告中所说的参梅养胃颗粒在烟台的经销点,记者来到银河药品商场。入口显眼位置上就有销售专柜,记者看到了10多盒参梅养胃颗粒,包装上写着国药准字:Z32020018。大盒装的标价为126元,里面包含3小盒共18袋。

  销售人员边介绍药品边从销售专柜下面一个小盒里面拿出了三张销售单,其中一张销售单上写着一次性购买5盒,花费830元。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购买参梅养胃颗粒有优惠活动,购买5盒大盒装赠送一大盒,购买3盒大盒装,赠送一小盒。

  这位销售人员不断给强调,同仁堂药品均为纯中药制成,没有任何副作用,短时间服用疗效并不显著,只有按疗程服用才能有好的效果。按着这位销售人员的说法,参梅养胃颗粒至少应服用一个疗程3盒大盒装,最少得花费为378元。在海城平民大药房、金东大药房,参梅养胃颗粒的售价均为126元。

  因广告违法在全国多地被通报,济南已暂停销售

  记者在烟台市北京同仁堂药店并没有发现参梅养胃颗粒在售。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参梅养胃颗粒是南京同仁堂生产,与北京同仁堂没有任何关系,“北京同仁堂药是不会做这样的广告的”。

  2010年12月27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参梅养胃颗粒、羊霍三七片、熊胆救心丸的通告》,其药品广告均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内容存在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做证明的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三种药品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被暂停销售。

  参梅养胃颗粒此前已多次因广告违法被通报。国食药监稽[2009]64号中指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梅养胃颗粒,广告批准文号是苏药广审(文)第2008040200号被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撤销日期是2008年10月21日。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于近日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提到,当地报纸因参梅养胃颗粒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处方药,对刊登广告的报纸提出批评。

  记者在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看到,2010年11月份违法药械广告监测情况中点明,参梅养胃颗粒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处方药违规在大众媒体发布,其内容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北京同仁堂表示:

  用“同仁堂”名义是混淆视听

  记者在广告中并没有发现任何标明南京同仁堂的字样,所有的厂家名称都写为“同仁堂”。参梅养胃颗粒药品照片最下方的厂家名称也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他们这是混淆视听。”北京同仁堂品牌管理部部长张先生告诉记者,同仁堂的商标属于北京同仁堂,任何其他同仁堂厂家在广告都应该标明其全称,比如南京同仁堂。如果不标明的话,很多市民都会误认为是北京同仁堂。

  张部长说,虽然广告中出现的2010年7月第二届“影响百姓生活十大人物、企业和品牌”的活动并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但可以明确的是,广告中指明出席活动的集团公司总经理梅群、董事会秘书凌康成均为北京同仁堂的领导,与其他同仁堂厂家没有任何关系。

  “中华老字号、三百年品质也是特指北京同仁堂。”张先生明确告诉记者,北京同仁堂有340多年的历史,其中药被称为中华老字号。

  记者在南京同仁堂网站上看到,南京同仁堂是1926年在南京开业,到2011年最多才有85年的历史,与其在报纸广告上宣称的“三百年品质、三百年信誉”不相符。

  记者联系到广告中所提到的康复热线,对方称参梅养胃颗粒药品没有任何问题,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当记者问到济南等地为什么对暂停其销售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能但济南那边广告出了一些问题,但不影响药品的疗效。

  记者向山东省和烟台市药监部门咨询了解到,参梅养胃颗粒是处方药,根本就不可以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之前就两三次检测到参梅养胃颗粒广告的违法问题。药监部门表示,该药有批准文号,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违法广告上,容易误导消费者。他们建议,吃药要遵医嘱,切忌盲目相信广告宣传或所谓健康讲座,避免不当用药损害身体。


作者: 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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