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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上海甲氨蝶呤事故调查已有最终结果

来源:网络
摘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对上海甲氨蝶呤事故的调查已有最终结果。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吊销上海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给予按照药品管理法最高的处罚,企业相关责任人也已被公安部门拘留。颜江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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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对上海甲氨蝶呤事故的调查已有最终结果。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吊销上海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给予按照药品管理法最高的处罚,企业相关责任人也已被公安部门拘留。

    颜江瑛说,对甲氨蝶呤事故的认定,我们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在前段时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这个联合调查组也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对甲氨蝶呤的情况做了调查。现在调查的结果,在9月14日实际上已经公布了,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中混入硫酸长春新碱,这是一个情况。那么为什么会混入呢?上海市已经对这个情况做了初步调查,结果是这样的,上海市政府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调查组的指导和参与,对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的药物损害事件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发现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混入这两种药品,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已依法吊销了上海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我还想强调一下,企业相关的责任人已经被公安部门拘留。在我们的调查过程当中,在前期的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联合调查组的前期调查中,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当中,上海华联制药厂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目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了该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该厂的违法所得,并给予按照药品管理法最高的处罚。上海市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也实行了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个问题,关于你提到的补偿的问题,上海市政府已经责成上海医药集团公司成立了安抚和赔偿工作小组,现在已经启动相关的赔偿工作。具体赔付的方案我还没有掌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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