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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29日发文称,现在的“地沟油产业”已成“几百亿元”的规模,而且经过十数年发展,这个行业已“渐臻成熟”,并一发不可收拾——不仅有“行规”,而且必须“后台要硬”。“新华视点”记者发现,堂而皇之地生产“地沟油”一些企业竟然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看到这些信息,笔者内心着实感受到一种悲哀,是社会的悲哀。在法制社会下,我们岂容此等劣事影响“国容”?
有一个数字可以表示,在中国,地沟油已经泛滥成灾了。虽然没有达到祸国的地步,但是殃民已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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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道德沦丧吗?
几十年前,中国知名文学家林语堂先生出版过一本书《中国人》,历数中国人三大劣根性。柏杨也在《丑陋的中国人》猛烈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现在,“地沟油”事件不是正凸显了这种千年不改的“劣根性”吗?
在一些新闻报道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些“剧情”,所有的地沟油加工作坊都是黑不溜秋的,所有的加工原材料都是污秽不堪的,所有的加工环境都是恶臭连天的,而一些“地沟油”加工成品却是流入干干净净的超市货架以及美观的饮食城的。现在必须要加入一段这样的“剧情”——所有的以牟利为目的害人利己的地沟油加工者都是黑心的、道德沦丧的。
中国人都喜欢“一本万利”。
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润,这是一些人做梦都想做的事情。这种“一本万利”的“理想”就滋生了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勾当,比如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染色馒头”事件,再如“毒大米”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笔者就想,一些不法分子在做利己害人的事情的时候内心是怎么想的?他们会惶恐吗?不会,道德上的沦丧已经让他们彻底迷失,法制上的约束对他们而言已形同虚设,他们的眼中尽是花花绿绿的钞票。
但是,这是引发诸如“地沟油”事件的全部原因吗?绝对不是。
监督不力才是“地沟油”事件的“幕后”?
说是“幕后”并不是夸大,也不是蔑视中国的现存法制。笔者之所以冠以监督不力“幕后”的“骂名”其实是有原因的,且看笔者慢慢道来。
“突击查处”是我们的“有关部门”使用的一招“杀手锏”,几乎每一次突击查处有关部门都“硕果累累”“战功卓著”,但是后来呢?地沟油产业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目前已达“几百亿元”规模了。说明这种突击式的执法很难彻底消除“地沟油”生存发展的根基。
还有,有关“地沟油”的相关报道可以追溯到2004年,但是直到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才颁布了加强“地沟油”整治的意见,而且,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很不健全乃至空白,说明法制滞后导致监督执法难以发挥其最大效力。
最后,当地相关执法部门“相互推搡”或者“不主动出击”成为“地沟油”事件愈演愈烈的源头。拿北京方面数据说事,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说“对违规清运(指‘地沟油’原材料)单位的处罚权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而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说“没有对餐厨垃圾违规排放的执法权”,而北京市工商局说“只负责进入商场、超市、批发农贸市场等区域的食用油检查,至于卖的是不是‘地沟油’需由质检部门判断”,然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说“我们基本依靠市民投诉、举报以及各区县和街道的主管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的产品抽检发现问题。近两年来,质监局未收到过‘地沟油’的相关投诉。”
好吧,这个部门“无权”,那个部门“无据”,那事关国计民生的“地沟油”事件谁来抓谁来管?笔者认为,各部门必须快速有效的联合起来打击当下的“地沟油”事件才是可行之道。
该如何挽回我们丢失的“良心”?
此前,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曾经说过,每年中国人会吃掉“毒性赛砒霜”的地沟油达300万吨之巨。虽然后来他否定了这一说法,但却透漏出“地沟油”事件的严重性。所以,打击“地沟油”已刻不容缓。
民为国本,只有真真切切的“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吃安安心心的“油”,过安安心心的生活,才能国泰民安、国昌家荣。
首先,有关监督部门要长期、有效地,而且花大成本的打击“地沟油”,联手齐心地在“地沟油”产业链上把关。并建立相关数据系统,共享信息。
第二,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中央政府相关法规为蓝本,尽快完善相关本地法律法规。
第三,要从源头上“扼杀”“地沟油”产业,专门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诸如泔水,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等“地沟油”原材料的处理工作。
第四,大力发展“地沟油”产业,此产业非彼产业也,或自主研究,或借鉴外国先进技术,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制备选矿药剂,生产乙醇、沼气,并使“地沟油”变身航空油等等。
最后需要全民行动,实行“举报——奖励”一体制。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对举报者“论功行赏”。
有一天,当“地沟油”从我们的餐桌上彻彻底底地消失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感谢的不是“放下屠刀”的“地沟油”加工者,而是,我们要把锦旗送给监督部门。笔者相信,总有一天监督部门会得此“礼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