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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地沟油” 由政府统一回收

来源:食品科技网
摘要:近年来,“地沟油”生产与销售链条的一次次曝光,让群众一次次陷入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中。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委员张华俊递交提案表示,治理“地沟油”要摆脱“喊打”,真真正正地“狠打”,并建议治理“地沟油”须攻克检测关,实行价格补偿、提炼物回购等措施,斩断其利益链条。真假难辨“地沟油”检测亟待攻克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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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地沟油”生产与销售链条的一次次曝光,让群众一次次陷入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中。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委员张华俊递交提案表示,治理“地沟油”要摆脱“喊打”,真真正正地“狠打”,并建议治理“地沟油”须攻克检测关,实行价格补偿、提炼物回购等措施,斩断其利益链条。

  真假难辨 “地沟油”检测亟待攻克

  张华俊说,屡禁不绝的“地沟油”在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同时,其真假难辨的诡异,更给人们带来恐慌。而更让人忧心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能够检测出“地沟油”的方法。

  “专家曾教给大家一些基本的鉴别方法,像看、闻、尝等,但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动下,伪装的诡术日渐‘精湛’,制造出越来越难检测出的‘地沟油’。”张华俊说,这一现状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在消费、选购食用油时,无法避免困惑与无奈。

  他认为,“地沟油”检测手段滞后的现状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而破解这一难题的责任,应由卫生、科技、工商、质检等职能部门共同承担。职能部门应本着对民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攻克“地沟油”检测难关。

  处罚太轻 不能只“喊打”要“狠打”

  比攻克检测关更为迫切的,是需要执法部门加大对“地沟油”的打击治理力度。张华俊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可现实中呢?真正给予严厉处罚的,还是太少太少。”张华俊说,对于“地沟油”,社会各界不能只满足于“喊打”,而是要“真打”、“狠打”,只有这样,才有望从“地沟油”的危害中摆脱出来。

  源头治理 有偿回收斩断黑心链条

  张华俊说,要治理地沟油产业链,不仅在于监测问责,更重要的是对地沟油产业链进行疏导,能不能把一条有害的产业链转化成有益的产业链。因为“地沟油”并非天然的“毒物”,它的合理回收与利用早已是许多国家行之有效的产业。

  他举例说,日本在收购泔水第一环,政府就提高收购价格,使收购价高于黑心商人,从“地沟油”起点就管控住了流向,同时对负责加工的生物燃料工厂加强监管,最终使“地沟油”真正转向为生物燃料所用原材料。

  对此张华俊建议,“地沟油”的回收与加工处理可以列入环保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公益项目,如政府可以实行餐饮行业餐厨垃圾有偿回收制度、定点提炼制度,通过价格补偿、提炼物回购以及使用优惠等政策,建立起“地沟油”回收与利用的封闭产业链条,从而不让“地沟油”再在“地沟”里流淌,让恐慌不再在消费者心里肆虐。


作者: 2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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