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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11月2日消息(记者邵立肃 隆敏 广安台记者苏坤明 谭雷 兰江安)今天上午,记者从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对发生在该辖区内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提前介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现查明,家住广安区的犯罪嫌疑人王斌,2009年12月以来,以制作卤食为业。今年9月26日,村民刘传文因办寿宴,在王斌处购置了50余斤卤菜。致使当日中午食用该卤菜的26名客人,出现程度不同的食物中毒。后经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现场提取的卤菜进行检验,该26人均系食用含过量硝酸盐食品中毒。
广安区检察院立即指派专人与区公安分局、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帮助固定了证据,并于10月30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