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超总额
管理指标
医保金照付
针对昨天有微博爆料“医保病人定额10500元,超额部分由医生承担”的说法,记者从医保部门了解到,本市实行总额管理后,结算方法没有改变,因此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
昨天,新浪微博上爆出“某医院向医生下达必须执行的命令,要求医保病人定额10500元诊治,余额归医院,再奖励科室;若超出定额,最终由医生承担。”针对该说法,记者了解到,医疗保险的总额管理是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手段,管理的对象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保病人。不能完成管理指标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纳入年终评比。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项目结算,即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应支付项目,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实行总额管理后,结算方法没有改变,因此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但对于超指标医疗机构,会加强监管,年终不予考核奖励。
为避免医疗机构为实现管理成效,简单的向科室医生下达指标而导致推诿病人的现象,对于医院总额管理的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一套综合管理考核指标。如果参保人员遇有推诿病人的情况出现,可向所在区县医保部门或拨打96102投诉,有关部门将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处罚。(记者 袁京)
作者:
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