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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倪秀萍)昨天,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将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治工作。另外,该厅与省卫生厅正在制订具体措施,为困难艾滋病人和感染者减免防治费用。
这名负责人透露,他们正在抓紧制订《江苏省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实施(试行)办法》和《江苏省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实施(施行)办法》,对城乡居民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困难艾滋病人、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将作出具体的防治费用减免规定。
他指出,各地要参照此规定,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艾滋病治疗的减、免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障体系可使用范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其相关医疗费用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对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和感染者,其相关医疗费用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对已参加或享受其他医疗保障体系的病人和感染者,通过相应的医疗保障体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