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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发布了《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试验检验行为,药品注册司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申请项目及要求(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07年9月1日前反馈该司。(联系人:杜勇,郭海峰;电话:010-88331108,88331118;传真:010-88374394;E-mail:guohf@sda.gov.cn )
附件:1.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3.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4.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申请项目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医药网整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