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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出十件利民实事

来源:网络
摘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构建和谐湖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2008年十件利民实事,要求各部门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将十件实事办好。优质服务,违法违规者将出局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准入门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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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构建和谐湖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2008年十件利民实事,要求各部门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将十件实事办好。

    优质服务,违法违规者将出局

    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准入门槛,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要求全省所有药品零售药店一律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认证),所有药品经营点均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做到实名、实证、实店,将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淘汰出局。

    提高药品终端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质量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2008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样计划,并纳入不良反应监测范围,把好制剂质量关。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服务质量,使群众得到满意的服务。

    完善“红黑榜”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对违法企业建立“不良行为记录”,表彰诚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及时公布“红黑榜”,扶优治劣,引导消费,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宣传先行,上门开展便民服务

    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饮食用药教育活动,编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手册,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及时披露食品药品重大案件和安全信息。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舆情通报,及时披露大案要案。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权威信息,以扩大公众的知情权。

    坚持“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消费者出于治病目的,凡从该省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药店购买到假劣药品,在向购药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受理投诉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行退付所购假劣药品的全部款项。

    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今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上门提供药学服务,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社区、工厂、学校等开展讲座、开设药学咨询服务,指导社区居民清理家庭储备药品。对于过期失效药品,将统一回收集中销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民家庭结对,上门开展药学服务,并帮助孤老、残疾人清理家庭药箱。(李天书 袁福国)

    保证供应,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三网”(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建设,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协管员,每个村至少有1名信息员,支持在没有药品供应的行政村依规设立“便民药柜”;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把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

    严厉打击虚假药品广告。从严审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加大监测力度,对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打造药品放心品牌。巩固深化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成果。突出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在市县局推行“双8”工作制,即用80%的人员、80%的时间,投入到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中去,规范企业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打造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放心品牌。

    为保证全面、优质、按期完成十件实事任务,该局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列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责任单位把十件实事列为工作重点,制订计划,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局长办公会将于今年7月份听取上半年十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年底将结合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作者: 200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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