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以来,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使用藏药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6月30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25家,医疗机构421家,其他涉药单位10家,共发现5种假劣藏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销售和使用假劣藏药的有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这5种假劣藏药分别是:在长海县獐子岛镇正大药房发现的标示为西藏山南地区藏药三厂生产的“藏旺达阳丸”;在旅顺口区人民大药房发现的标示为青海藏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淋必净丸”;在永康药房发现的标示为青海恒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藏肾王胶囊”和标示为青海福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藏根举威力胶囊”;在金州区永康大药房发现的标示为西藏藏医学院藏药厂生产的“雪山神力丸”。
上述假劣藏药的问题主要是:有的所标示的生产企业纯属子虚乌有,伪造批准文号;有的是假冒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消费者一旦使用了这些假劣藏药,轻则没有疗效,花了冤枉钱;重则贻误治疗,甚至造成身体伤害。
作者:
戴学东 200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