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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县分局、重庆市忠县药事协会日前授予忠县18家药品医药经营使用单位“星级药房”称号,此举将在重庆市全面推广。
据了解,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县分局、重庆市忠县药事协会评选“星级药房”旨在推进药房规范化建设,提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事管理水平。首批18家“星级药房”日前正式亮相,并将在重庆市范围内推广。
为此,忠县制定了专门的《忠县“星级药房”(店)评定办法》、《星级药房(店)评定标准》。4家医疗机构、14个零售连锁药店在此次评定中获“星级”。 据了解,“星级药房”除对营业面积等硬件设施有严格要求外,在从业人员素质上也有明确规定。其中,从事一星级药房服务要求具有(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五星级药房(店)服务要求具有(中)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