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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的常见不良反应及对策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日常生活中,口服避孕药已成为许多人经常采用的避孕措施,而服用避孕药后,不少人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良反应,对此,许多人束手无策。药店药师对于服用避孕药的不良反应应该熟知,在遇到前来购买避孕药的顾客时,一定要提醒其注意避孕药的不良反应,指导其正确用药,保证服用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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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口服避孕药已成为许多人经常采用的避孕措施,而服用避孕药后,不少人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良反应,对此,许多人束手无策。药店药师对于服用避孕药的不良反应应该熟知,在遇到前来购买避孕药的顾客时,一定要提醒其注意避孕药的不良反应,指导其正确用药,保证服用者的用药安全。
  具体说来,服用避孕药后易出现的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
  类早孕反应 发生率约占用药人数的50%,症状多为先重后轻,以后逐渐消失,可能与机体逐渐适应有关。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甚至乏力、头晕等类似妊娠早期的反应。常在服药第一至第二周发生。该反应与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刺激胃黏膜有关。
  对策 将服药时间改在晚饭后或临睡前就可以很好地缓解胃的不适反应;反应较重者,可服维生素B6,每次20毫克,每日3次。仍无缓解者,可考虑更换避孕药,选择雌激素含量较少的药物。
  阴道出血 不少女性在服药期间,会发生持续性的阴道点滴出血,或者如同月经量的突然性出血。这与漏服、迟服了避孕药或者避孕药药效不足有关。如果阴道流血发生在月经周期的前半期,常提示雌激素剂量太小;如发生于后半期,则表明孕激素剂量不够。
  对策 前半周期出血时,每日可加用炔雌醇5微克~10微克,直至该周期结束;在后半周期出血时则每日可加用1片避孕药;若出血时间接近月经期或出血量多如月经时,则可停药,于出血第五天再服用下一周期药物。
  月经过少或闭经 避孕药可以使子宫内膜发育不全,腺体分泌不足,因此子宫内膜不能正常生长而变薄,致使月经量减少。个别女性因避孕药的抑制作用过度,在停药后不发生撤退性出血而出现闭经。
  对策 对本来月经量大的女性这不是坏事,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果尿妊娠试验阴性,停药7天后仍可继续服用下周期的药物。若连续闭经两个月,则要立即停药观察。大多数人停药后月经会复潮。
  体重增加 因为害怕药物引起发胖,有些女性不愿意服用避孕药。的确,避孕药中某些成分可以引起体重增加。雄激素可以引起食欲亢进或痤疮等,尤其是在服用口服避孕药的前3个月内;雌激素水平升高引起水、钠潴留,因此导致月经后半个周期体重增加;孕激素促进合成代谢,导致体重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体重增加的发生率仅为15%左右。
  对策 食欲亢进、出现痤疮者,可以适当节食并更换17-羟孕酮类制剂如避孕药2号;月经后半期体重增加者,则要减少食盐的摄入;短期内体重增加过多,应停药。
  面部色素沉着 一些服药时间较长的女性的脸颊部可能出现像怀孕时那样的蝴蝶斑,这是雌激素引起的色素沉着。妊娠期已有色素沉着的人用避孕药后更容易发生,并且与日光照射有关。
  对策 避免面部色素沉着,可以在饮食中增加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如西红柿、橙子、猕猴桃等;避免强光照射,外出时涂抹防晒霜;有色素沉着倾向的人,可选用雌激素含量比较低的避孕药,如单纯孕激素制剂。
  此外,药店药师还应提醒顾客,女性在服用避孕药期间,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不能突然停药。 需按照药物的说明书服用完一个月的量,不规则服药或突然停药,可能会导致异常的阴道出血。
  停药后马上采用其他的避孕措施。 长期服用长效或者短效避孕药5年、10年及15年以上者,停药后排卵功能可在短期内恢复;停药后卵巢功能甚至会反跳性地加强,怀孕的几率会因此而增加。所以,停药后不能掉以轻心,而应该换用其他的避孕措施,以确保万无一失。
  停药半年内不要怀孕。 目前对于口服避孕药是否会影响胎儿发育或导致胎儿畸形尚无定论,有人认为,雌激素或孕激素可引起胎儿生殖器异常(女性胎儿男性化,男性胎儿女性化),并可发生腭裂及脊椎、肛门和心脏畸形等。因此,对于服用避孕药较长时间的妇女,一旦避孕失败而怀孕,应做人工流产。希望生育的妇女,则应在停服避孕药半年,待体内存留的避孕药完全排出体外后再怀孕。
  服用避孕药期间不要随便服用抗生素。 同服抗生素容易使避孕失败而在不知不觉中怀孕。因为现在所使用的复方口服避孕药主要由孕激素与雌激素配伍而成,抗生素能杀灭或抑制肠道菌群,阻止肠肝循环,从而降低血液中雌激素水平,导致避孕失败。抗生素中引起避孕失败最多的是氨苄青霉素和四环素,还有红霉素、新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先锋霉素,以及复方新诺明、呋喃坦啶、利福平等。如确需使用抗生素,可暂停服用避孕药,改用避孕套(药膜)等避孕。
  另外,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
  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后,应在来一次月经后再开始服用避孕药。
  探亲超过14天,可继续服短效避孕药5~7天;探亲不足10天时,也可服药10天,一般服探亲药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连续服药不要超过5年,最好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避孕药要妥善保存,避免小儿当作糖果误服而引起性早熟。
  有些避孕药的有效成分在药片的糖衣上,如果药片发生受潮、溶化或糖衣磨损、压碎时,都不宜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常怡勇)
作者: 2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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