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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来源:医学加加
摘要:正式名:头孢克洛缓释胶囊汉语拼音:ToubaokeluoHuanshiJiaonang标准号:WS-561(X-488)-2000拉丁文或英文:CefaclorSustainedReleaseCapsules主要活性成分:本品含头孢克洛(C15H14CIN3O4S)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另精密称取头孢克洛对照品适量,用0。25ml加水稀释至1000ml)-甲醇(80:22)为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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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名: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汉语拼音:Toubaokeluo Huanshi Jiaonang

  标准号:WS-561(X-488)-2000

  拉丁文或英文:Cefaclor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主要活性成分:本品含头孢克洛(C15H14CIN3O4S)

  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

  鉴别:在含量测定项下所得的色谱图中,供试品中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水分 取本品内容物,研细,照水分测定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M第一法)测定,含水分不得过8%。 释放度 取本品,照释放度测定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Ⅹ D第一法)采用溶出度测定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Ⅹ C第一法)的装置,以0.1mol/L盐酸溶液600ml为溶剂,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在2、4与8小时分别取溶液10ml,滤过,并即时在操作容器中补充上述溶剂10ml;分别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上述溶剂稀释成每1ml中约含20μ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Ⅳ A),在267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必要时可减去空白胶囊的吸收度)。另精密称取头孢克洛对照品适量,用0.1mol/L盐酸溶液溶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苏省药品检验所 审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委员会 审订 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 提出 本标准自2000年12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保护期6年,保护期内,其它单位不得仿制。 并定量稀释成每1毫升中约含20μg的溶液,同法测定吸收度,分别计算出每粒胶囊在不同时间的释放量,本品每粒在2、4与8小时的释放量应分别相应为标示量25~55%、45~75%和70%以上,均应符合规定。 其它 应符合胶囊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I A)。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 D)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醋酸盐缓冲溶液(醋酸钠1.2g、冰醋酸0.25ml加水稀释至1000ml)-甲醇(80:22)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理论板数按头孢克洛峰计应不低于2000。 测定法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研细,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克洛12.5mg),置2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使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精密称取头孢克洛对照品适量,同法测定,按外标法计算,即得。

  作用与用途:抗生素类药。

  用法与用量:

  注意:对青霉素过敏、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剂量:口服。成人用量为: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 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 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标示量: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类别:

  制剂:口服。成人用量为: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 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 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规格:0.125g(按C15H14ClN3O4S计算)。

  贮藏:避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暂定一年半。

作者: 200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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