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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布洛芬颗粒
汉语拼音:Buluofen Keli
标准号:WS-264(X-222)-95
拉丁文或英文:Granulae Ibuprofeni
主要活性成分:含布洛芬(C13H18O2)应为标量的90.0-110.0%。
性状:白色颗粒,味甜。
鉴别:取本品适量,用0.4%氢氧化钠溶液制成每ml中含布洛芬0.25m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0版附录24页)测定。在265与273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45与271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在259nm的波长处有一肩峰。
检查:干燥失重 取本品适量,在6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0%。 其它 应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一册(1992年版126页)颗粒剂项下的有关规定。
含量测定:取本品,研细、精密称出适量(约相当于布洛芬80mg)置250ml溶量瓶中,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适量,振摇,使布洛芬全部溶解,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并稀释至刻度。过滤,弃去初滤液,精密量取续滤液5.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磷酸盐缓冲液(PH 7.2)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附录24页),在222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另取在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至恒重的布洛芬对照品87mg,用磷酸盐缓冲液(PH 7.2)制成每1ml中含15μg的溶液,同法测定,计算,即得。
作用与用途:
用法与用量:
注意: 1.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4.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5.连续使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6.过量服用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停药后可消失。
剂量:口服,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
标示量:
类别:解热、镇痛消炎药,适用于感染性、非感染性疾病及术后所致发热。
制剂:口服,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
规格: 0.2g。
贮藏: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暂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