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抑郁症及焦虑症的常规治疗。
[用法与用量] 口服,初始剂量为20mg,qd,可增加至40mg,qd,需要时可增至最高剂量60mg,qd早晨或晚上服用。肝功能不全者宜用剂量为20mg dˉ1,如未出现
不良反应,可增加至40mg dˉl。超过65岁的患者剂量减半,即10~30mg,qd。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一段时间,一般对躁狂型~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发作期建议辅以镇静剂治疗。
[药物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嗜睡、出汗增多、
头痛和睡眠时间偏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l,2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不良反应逐渐消失。亦有个案出现有癫痫发作。本品可引起激素分泌紊乱、躁狂、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有研究发现,本品比舍曲林更易引起性功能失调。
[禁忌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和对本品
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①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
制剂合用会出现致命性的5-羟色胺综合征。因此,两药使用间隔应在14d以上。②伴有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②暂不推荐给儿童;老年患者剂量宜小,增量宜慢。④从事需精神高度集中工作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慎重。
[规格包装] 片剂,20mg,每盒14片。
[参考价格] 零售价:165.00元/盒。
[贮存条件] 密闭,室温(25℃以下)保存,有效期5年。
[生产厂家] 丹麦灵北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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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注册证号] X1999043l
作者:
韩莹 200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