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各型
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CHF)。
[用法与用量] 本品口服后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常用剂量10mg,qd。可与其他药物(如利尿剂)合用以增加疗效。治疗CHF时,应从小剂量(5mg)开始,逐渐增至目标剂量,如需要可加用利尿剂、地高辛等。
[药物
不良反应] 偶见轻微不良反应,如:干咳、
头痛、疲劳、眩晕,较其他ACE抑
制剂明显减轻。
[禁忌证] 对本品或相关成分
过敏者及以往服用ACE抑制剂类药物发生过血管神经性水肿者及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①首剂低血压反应,对服用利尿剂、长期限盐、有腹泻或呕吐症状而使血容量不足的患者有可能发生有症状的低血压。②双侧肾动脉狭窄者应慎用。③肾功能不全及老年人需要减少剂量或减少用药次数。④哺乳期慎用。
[规格包装] 片剂:10mg,7片/盒,14片/盒。
[参考价格] 38.5元/盒(7片装),75元/盒(14片装)。
[贮存条件] 遮光密封保存。有效期暂定2年。
[生产厂家]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厂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X19990330号
作者:
丁海英 200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