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指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血糖浓度过低所致的综合症。一般以血浆血糖浓度<2.8mmol/L,或全血葡萄糖<2.5mmol/L为低血糖。儿童低血糖诊断标准比成人值低1.11mmol/L。
病因病理病机病因主要有:
(一)空腹低血糖:见于
1. 葡萄糖利用过度;
(1)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瘤;肥胖型
糖尿病人的
新生儿(母亲有高胰岛素血症);药物(如过量应用胰岛素、磺脲类降糖药、水杨酸盐、心得安、双异丙苄胺、 单胺氧化酶抑
制剂), 胰岛素自身免疫性低血糖。
(2)
肿瘤:如巨大间质瘤、原发性
肝癌、胃肠道肿瘤及淋巴肉瘤等。
2. 葡萄糖生成不足:
(1)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甲减等。
(2)肝糖原累积病。
(3)严重
肝病及肝淤血。
(4)晚期肾病。
(5)半乳糖血症(因半乳糖1磷酸尿嘧啶核苷转化酶缺陷,使半乳糖不能转化为葡萄糖)。
(6)其他:长期酗酒(抑制糖原异生);脓毒血症;饥饿;恶液质;剧烈运动等。
(二)餐后(反应性)低血糖:见于
1.功能性低血糖(情绪不稳定和神经质,中年女性多见)。
2.滋养性胰岛素功能亢进 :如胃切除
手术的一倾倒综合症;幽门成形术及胃空肠吻合术后。
3.儿童特发性自发性低血糖。
4.轻型早期糖尿病(胰岛素峰值延迟)。
临床表现1.交感神经兴奋症状:饥饿感、软弱无力、面色苍白、头晕、心慌、脉快、出冷汗、肢体颤抖等。
2.脑功能障碍症状:精神激动、恐惧、幻觉、狂躁、惊厥、抽搐、嗜睡甚至昏迷死亡。
诊断1.有低血糖的临床表现。
2.血糖<2.8mmol/L。
3.给予葡萄糖后低血糖症状可消除。
治疗一.急症处理:
轻者速给糖类食物或饮料, 不能口服或症状严重者立即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ml,继以5-10%葡萄糖滴注。 对补充葡萄糖无明显反应者可能为:①长期低血糖;②低血糖伴有发热者;③内分泌机能减退的低血糖。 须补充更大量的葡萄糖,并加用氢化可的松100-200mg 与葡萄糖混合滴注。还可用胰高糖素肌肉注射或静推。
二.病因治疗:
功能性及反应性低血糖宜给低糖、高脂、高蛋白饮食,少食多餐, 并给少量镇静剂及抑制迷走神经的药物。肿瘤等其他原因引起的低血糖须作相应的病因治疗。
用药1.轻者口服糖水或糖果。
2.严重及持久的低血糖需继以5-10%葡萄糖500-1000ml滴注几天。静注葡萄糖困难时,可给胰高糖素肌注。
3.特发性低血糖应予精神治疗和体育锻炼,调节饮食,适当提高蛋白质和脂肪量,减少糖食。
作者:
200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