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妊娠以后,会发生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加上要维持胎儿正常发育的需要,所以孕妇各个器官,如心、肝、肾的负担都比一般常人要大得多,以致使孕妇的免疫功能、抗病能力有可能下降。这样,肝炎病毒很容易乘机侵入人体,使人患病。据1977年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调查,孕妇患病毒性肝炎发病率比非孕妇高出7-8倍。
妊娠妇女在
临床上常出现一些肝功能障碍,如有GPT值轻度升高,血清蛋白总量下降,胆固醇升高。在妊娠后期约有1/4左右的孕妇会出现轻度黄疸,人体这些现象的产生被称之为“肝损”。一般情况下,在
产后会很快恢复正常。若在孕期患了病毒性肝炎,其病情就要比常人所患的单纯性肝炎严重。妊娠期肝炎的许多症状,如恶心、呕吐等,要比一般孕妇和一般肝炎病人都严重得多,而且在
分娩时和分娩后,都有可能出现大出血,易发展成重症肝炎或肝昏迷。所以,更应该注意卧床休息和补充营养,为了避免产后出血,应该补充足够的维生素K。
妊娠期肝炎的妇女,不仅产后恶露延长,
月经过多,乳汁不足,还会对胎儿发生直接影响,尤其是患黄疸型肝炎的孕妇,发生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畸形和
新生儿死亡的可能性很大,新生儿的体重普遍地比健康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轻,特别严重的是,患肝炎的母亲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将母体中的肝炎病毒直接传播给胎儿或新生儿。
至于是否应该中止妊娠,目前国内外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对于患黄疸型肝炎的妊娠妇女应该考虑中止妊娠,患无黄疸型肝炎的妊娠妇女,则可考虑不作
人工流产,究竟要不要中止妊娠,应由医生根据病情及孕妇体质等因素,全面分析考虑后决定。
作者:
佚名 200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