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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全省药品器械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卫办发〔2016〕3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2016年全省药品器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职责,明确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