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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监管,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和有序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和广东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了“广州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将举办15期,从2007年8月28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参加宣传活动的对象是广州市辖区有关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共1800多人。在开班典礼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分别就药品零售市场发展的现状及前景、当前药品流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及其主要内容、下一步执行和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及监管重点、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有关专家还就药事管理与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向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药店从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宣讲。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的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和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构建“文明广州、和谐广州”,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