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首旅股份以微弱的社会公众股多数表决通过2004年配股预案,让华北制药为“以股抵债”议案能否“过关”捏一把汗的话,那么,华北制药“以股抵债”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表决获得九成五赞成,足以打消当事人对“分类表决”事先的恐惧。
日前,华北制药发布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关于实施综合整顿及控股股东“以股抵债”配套方案的议案》(简称综改方案),在日前举行的股东大会上以“分类表决”方式进行,结果,该议案以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95.19%表决通过。其中,“以股抵债”获得95.11%,无惊无险地转入实施阶段。
这是《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颁布以后,医药类公司首例涉及“分类表决”事项获得顺利通过,而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困扰了多年的华北制药由此如愿以偿。
“以股抵债”,是指为了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无法偿还问题,大股东以其对上市公司之持股,按一定的每股作价,冲减对该上市公司持股的数量,达到偿还所欠款项的目的。
此次华北制药仅“以股抵债”一项,即大股东以每股2.46元冲减40,748.49万股,所对应的清偿资金为100,241.28万元。大股东及关联公司占用资金问题借“以股抵债”方式得以解决,有助于华北制药“放下包袱、开动机器”,重新轻装上阵。
旨在解决包括大股东及关联公司占用资金在内的综改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股东大会对华北制药大股东以每股3.55元向荷兰DSM转让5,819.70万股国家股投赞成票,一方面与华北制药较彻底地解决占用资金问题有紧切关系,另一方面表明,大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为华北制药引入国际医药巨头DSM(DSM以持股7.64%变成华北制药第二大股东)成为战略投资者的策略认同上不谋而合,此举有利于华北制药决策正确、运作规范、经营发展等方面的长远利益。
“以股抵债”的“分类表决”获得通过,华北制药的“准备功夫”为医药类公司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为了开好此次股东大会,华北制药根据自身股权结构,尤其是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多为证券投资基金、券商的特点,向机构投资者认真详细的介绍修改方案,并通过互联网进行路演与机构投资者及一般中小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直接、公开、坦诚地对话,加深了社会公众股股东对综改方案的理解。这些显示透明运作、尊重社会公众股东知情权、以及实事求是的态度,成为“分类表决”成功的关键,亦是医药类公司日后进行类似“分类表决”不可或缺的。
此次股东大会通过综改方案意味着,华北制药总股本将由116939.42万股减少至76,190.93万股,华北制药大股东持股比例将由59.37%降至30%,仍为第一大股东。(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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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版
医药经济报2005年 第3期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