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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280号),
已于2001年6月中旬下发你们。目前,大会日程及有关事宜已确定(见附件1),请你们本着自愿
参加的原则,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参加“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的组织工作。
一、认真做好论文的收集、审核工作。按照前次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初
审合格的论文(每篇论文均要求附500字以内的摘要,欢迎附英文译稿),于2001年8月31日前
统一E-MAIL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落实参会单位及人员。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需要安排1人带队参会,我局对带队人员不作具体要求。参
会人员总数超过分配名额的,请与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
国际交流中心)联系。
参会人员确定后,请通知参会人员务必在9月15日前将注册费交/汇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
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请将代表团名单(含你局具体负责联络、
组织和带队参会人员的姓名、性别、电话、传真和E-MAIL)整理成电子文档(内容见附件3),于2001
年8月25日前统一E-MAIL至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
交流中心);
三、抓紧落实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研究、教学等单位参加会议和会场外展示、会刊宣
传等。通知有意参加会场外展示和会刊宣传的企业,请他们直接与论坛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办公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际交流中心)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具体要求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名额分配表
3、报名回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具体要求
一、会议日程安排:
10月18日全天:饭店“大堂”注册
19日上午:饭店3层“世贸厅”
开幕式
1、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局长致辞
2、中国科技部、中医药管理局、杭州市领导分别致辞
各国中药与植物药管理政策交流
1、SDA推进中药现代化的几项重点工作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先生
2、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植物药(传统药)工作情况介绍
世界卫生组织资深官员张小瑞女士
3、美国植物药的注册及管理现状
美国FDA资深官员陈绍琛先生
4、泰国中药的应用与管理现状
泰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5、欧共体国家植物药注册有关规定
法国专家
19日下午:饭店3层“世贸厅”
中药与植物药制剂现代化、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及标准化管理论坛
1、中国起草“WHO草药制剂质量控制指南”情况与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发展趋势
中国国家药典委员会钱忠直教授
2、欧盟植物药质量标准的制订与实施
欧洲药典专家
3、采用指纹图谱技术提高中成药制剂的质量可控性
广州药品检验所所长谢培山教授
4、中国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中成药质量标准经验介绍
发言单位待定
5、日本汉方药质量控制及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
日本汉方药协会代表
20日上午:饭店3层“世贸厅”
中药与植物药生产GAP、GMP管理、中药合理用药与ADR论坛
1、中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与新设想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司领导
2、银杏种植GAP的实施状况
法国博福益普生公司代表
3、GAP与中药进入欧洲
北欧现代自然疗法协会副主席祝国光先生
4、中药生产GAP与GMP的关系
中国天津天士力公司总经理阎希军先生
5、中国中药的合理应用与不良反应
中国天津中医学院副院长张伯礼教授
20日下午:分会场研讨
GAP分会场:国际展览中心5层“国际会议厅”
中国7省市(上海、天津、重庆、广州、四川、云南、贵州)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企业代表、
GAP专家交流
1、中国GAP的起草情况介绍
中国GAP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程慧珍研究员
2、中国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谈GAP
发言单位待定
3、中国中药材种植企业谈GAP
广东化州绿色生命公司、四川太极药业集团、海南绿色中药材发展公司、云南医药集团公司、
内蒙古伊力集团、宁夏广夏(银川)天然产物有限公司、吉林西洋参集团公司、黑龙江(双鸭山)
中药材资源开发公司、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代表
4、GAP专题讨论
ADR分会场:饭店3层“世贸厅”
中药与植物药合理用药与不良反应国际交流〗
1、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植物药(传统药)的不良反应监测
世界卫生组织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官员
2、美国对中药安全性与合理用药的意见
美国植物药典会官员Dr.UPJHON
3、传统中药重金属组分问题
中国北京中医药大学曹治权教授
4、中药安全性专题讨论
21日全天:饭店3层“世贸厅”
中药与植物药的注册管理论坛
1、中药新药的注册及管理现状与改革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领导
2、中药新药研究的技术要求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中药室负责人
3、欧共体国家植物药注册有关规定
英国/德国专家
4、加拿大天然健康产品管理的发展趋势
加拿大卫生部天然健康产品专家顾问委员会主席谢华真先生
5、澳大利亚中药的应用与管理现状
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代表
6、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中药的注册及管理
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代表、香港卫生署总药剂师
7、中国企业谈推进中药现代化
发言单位待定
8、大会总结
22日:参观、游览
二、住宿安排:
论坛分2个酒店安排住宿:
1、浙江世界贸易中心饭店(杭州曙光路15号,310007,五星级)
150个标准双人间
2、东方龙饭店(杭州西山路法相巷12号,310007,三星级)距浙江世界贸易中心15分钟车
程,每日早、晚7:30会议有专车接送,200个标准双人间
三、收费情况:
1、注册费(包括资料、场地、设备、茶休、同声翻译、19-21日午餐及晚餐、22日午餐、西
湖博览会开幕式等大型活动)
(1)国内参会人员:
会前交纳现金或支票以及会前电汇:2850元人民币/人
会议注册时现场交费:3000元人民币/人
(2)国外参会人员:
会前汇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帐户:360美元/人
会议注册时现场交费:400美元/人
2、住宿费
(1)世界贸易中心饭店:600元/间/晚(含双早餐),外宾80美元间/晚(含双早餐)
(2)东方龙饭店:360元/间/晚(含双早餐)
四、日常联系: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北礼士路甲38号,100810
Tel:+86(0)10-68313344转
0418,参会报名联系人:马 正;
0438,参加展示及会刊广告联系人:耿丽敏;
0448,论文征集联系人:杨晓春;
0439,交费联系人:周 沛
或+86(0)10-68300097、68303708
Fax:+86(0)10-68363931
E-Mail:ccpie@public.east.net.cn
帐户名: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西直门分理处
帐 号:0200065009024904945
2、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中山北路439号,310003
Tel:+86(0)571-85154902
Fax:+86(0)571-85177441
E-Mail:lsdd@mail.hz.zj.cn
附件2:
1、北京市 20人 |
2、天津市 15人 |
3、河北省 10人 |
4、山西省 10人 |
5、内蒙古自治区 10人 |
6、辽宁省 15人 |
7、吉林省 25人 |
8、黑龙江省 15人 |
9、上海市 20人 |
10、江苏省 20人 |
11、浙江省 33人 |
12、安徽省 15人 |
13、福建省 15人 |
14、江西省 12人 |
15、山东省 17人 |
16、河南省 10人 |
17、湖北省 10人 |
18、湖南省 10人 |
19、广东省 25人 |
20、广西壮族自治区 12人 |
21、海南省 10人 |
22、重庆市 15人 |
23、四川省 25人 |
24、贵州省 18人 |
25、云南省 20人 |
26、西藏自治区 6人 |
27、陕西省 13人 |
28、甘肃省 5人 |
29、青海省 6人 |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人 |
附件3:
“中药与植物药国际高级论坛”报名回执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传 真 | ||||
电 话 | |||||
网 址 | |||||
E-mail 地址 | |||||
需预订返程票车次及航班 | 火车 | 航班 | 住宿天数 | ||
住宿要求(请在相应 栏目内划 “√”) | 独自住世贸标准间 | 与人合住 世贸标准间 | 独自住东方龙标准间 | 与人合住东方龙标准间 | |
参加活动(请在相应栏目内划“√”) | 10.22 中药博物馆及胡庆余堂 | 10.22 浙江省中医学院及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 10.19-22 第五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 | 10.20-22 中国丝绸城丝绸文化展示会 | |
10.15-22 丝绸文物精品展 | 10.19-22 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博览交易会 | 10.19-22 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 | |||
' 文号:药监办[2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