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
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部门曾于1999年3月29日发放 “国药管械(进)
字99第0129号” 注册证。近日,发现市场上有一种假注册证(假证复印件附后),此证虽
然内容与原证相同,但确属并非由出证机关核发。对比真假注册证,可发现有不同之处。
请有关单位和人员注意,在流通中凡发现此假注册证,应给予注意,确认持证者的合法
经营权及产品来源,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制假者,我们将依法进行查
处。
特此通报。
附件:假证复印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作者:
药管械[2000]46号 200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