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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民康医学2006年第18卷第7期

117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伤害行为的临床资料分析

来源:中国民康医学
摘要:我们在精神司法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因发生凶杀、伤害等暴力行为后来我院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患者,其中以精神分裂症为最多。现将我院近年来遇到的117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因发生凶杀、伤害等暴力攻击行为后而来我院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如下。2诊断与病程按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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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精神司法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因发生凶杀、伤害等暴力行为后来我院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患者,其中以精神分裂症为最多。现将我院近年来遇到的117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因发生凶杀、伤害等暴力攻击行为后而来我院进行精神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如下。

  1资料分析

  1.1性别与年龄117 例中男性  103 例,女性14例,男女之比为7.4∶1;年龄19~50岁,其中20~40岁为65例,占86.7%,平均年龄为32.4岁。

  1.2诊断与病程按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结果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97例,未分化型15例,青春型5例。根据病史本组病人中在发生凶杀、伤害行为前均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异常表现。其病程短者6个月,长者22年。其中5年以下者101例(86.3%),5年以上者16例(13.7%)。平均病程3.9年。

  1.3诊治情况在其凶杀、伤害行为发生之前从未治疗过的66例(56.4%);曾在当地或专科医院诊治过的51例(43.6%)。

  1.4攻击场所和时间在家里行凶者49例;在邻居家里行凶者33例;在单位或其他场所行凶者35例。在他人在场发生凶杀、伤害行为的67例,无他人在场发生凶杀伤害行为的50例。发生在晚上或清晨49例,发生在其他时间68例。

  1.5攻击的方式及工具攻击的方式及工具多种多样,刀器砍刺57例,钝器伤36例,扼颈或徒手摔打22例,枪击2例;这些攻击行为均无预谋,多是突然发生,事后又不能很好的解释其原因。

  1.6攻击的对象和后果攻击的对象为亲人的52例,熟人46例,陌生人19例。结果杀死46人,其中亲人22例,熟人16人,陌生人8人。

  1.7攻击行为与精神症状的关系在妄想支配下直接发生攻击行为的48例,其中被害妄想34例,嫉妒妄想14例;在妄想与幻觉同时作用下发生攻击行为的42例,这些人是在有妄想(被害妄想27例,嫉妒妄想12例,非血统妄想3例)的基础上,又同时伴有幻听,是在妄想和幻听的同时支配下出现攻击行为;在幻听支配下发生攻击行为的19例;在逻辑推理障碍影响下发生攻击行为的8例。

  1.8攻击行为后的态度及检查是精神症状绝大多数病人在发生攻击行为后仍可见其言行反常,缺乏自我保护能力[1]。如在其发生攻击行为后自杀者6例;简单的潜逃者61例;自首者13例;人留在现场者37例,其中有20例在攻击行为发生后仍坚持“有理”,另外7例则表现为无所谓状。精神检查时存在思维障碍者98例,幻听48例,情感淡漠者19例。行为紊乱者8例。

  2讨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其精神症状的影响下发生凶杀、攻击行为者较为常见[1]。因此,早已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已经有过报道。本组发生凶杀、伤害等攻击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性别分布上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男:女=7:1);其年龄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好发年龄即20~40岁之间的青壮年的发病率为最高(86.7%);所以根据本文资料在其年龄及性别的分布上与国内的某些报道近似。在本文的117例中,有凶杀、伤害攻击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中以偏执型为最多(97例,占82.9%),其次为未分化型15例(12.9%),其发病期在5年以下者占绝大多数(86.3%),也与国内报道相一致。

  根据本文资料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凶杀、伤害等攻击行为有以下特点:(1)攻击行为的突发性:大多数患者在其发生攻击行为前受幻觉妄想的影响产生不同程度的惊恐或紧张反应,此时患者在其妄想、幻觉与病理性体验的直接支配下出现短暂的突发的,甚至使人难以理解的冲动行为,既无预谋又无计划,而且均单独进行;(2)攻击行为的公开性:发生攻击行为时对其攻击的方式和场所及时间均无选择,即使有他人在场也照样进行攻击行为;(3)多为暴力攻击,其手段残忍,工具多数是随手可得,攻击的方法多种多样,但均显得笨拙,而其后果却非常严重,常造成对方致死或致伤;(4)攻击的对象:以其亲人及熟人为多见,尤其是直系亲属及邻居受到攻击最多;(5)在其发生攻击后多不离开现场,有的人认为自己“有理”,并以荒谬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多缺乏自我保护能力[2]。

  根据本组资料有攻击行为的117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其出现攻击行为前均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异常,而且多数(约2/3)病人又从未经过治疗,即使经过治疗的也因种种原因未能坚持治疗致使病情反复或加重;总之由于其发病后未能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或未能坚持治疗,使其病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而在其精神症状的影响下发生凶杀、伤害等暴力攻击行为。故对此类病人应及时诊断和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也要进行长期的有效的维持治疗,是减少或避免精神分裂症的暴力攻击行为发生的关键[3]。

  参考资料

  [1]杨权.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行为[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3,3:113-115.

  [2]韩臣柏,王菊芬,翟书涛,等.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的犯罪特征对照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1997,30(1):25-27.

  [3]魏树森,张琪彦.精神分裂症193例暴力行为案例分析[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2,18:15-17.

  (辽宁省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辽宁沈阳110168)

作者: 王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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