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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传染病的报告工作质量,进一步全面了解我县传染病漏报情况,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与方法
1.1 调查内容 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疫情管理组织制度,临床医生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化验室、放射科登记情况。
1.2 调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看(医生的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查(住院病历和科室的住院病例)、问(医生的传染病管理常识)等形式,逐项检查,全县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单位2006年1~12月所有传染病,按统一表格对就诊的传染病人花名一一摘抄登记,然后与各单位网络直报的上报花名进行核对,无者视为漏报。
2 调查结果
2.1 传染病漏报情况统计 见表1。调查病例统计总数7349例,查出传染病13种891例(肝炎、痢疾、伤寒、麻疹、出血热、艾滋病、淋病、梅毒、疟疾、肺结核、风疹、腮腺炎、感染性腹泻),漏报190例,漏报率21.32%。其中,乙类传染病812例,漏报160例,漏报率19.70%;丙类传染病79例,漏报30例,漏报率37.97%,乙类传染病中漏报率最高的是伤寒,占71.42%,其次是淋病,漏报率为61.64%,丙类传染病中漏报的为风疹、感染性腹泻,漏报率100%。表1 传染病漏报病种情况统计
2.2 各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报告1741例,未及时报告64例,未及时报告率3.67%,见表2。 表2 传染病疫情网络及时报告情况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的监测,未及时审核率0.63%,重卡率0,医疗机构缺报率13.64%。县疾控中心未及时审核的44例,主要是结核病专报系统与大疫情衔接不够。
2.3 传染病疫情漏报情况 漏报率最高的为:曹武12例,杨集1例,妇保院14例均未报告,漏报率100%,最低的有永兴、罗店、宋河、坪坝、三阳、绿林、石龙、钱场八个单位,无漏报。
2.4 领导与组织的管理情况 领导分管疫情:17个单位,17个有;有无专职(或兼职)的疫情统计员:17个单位,17个有;医院有无病历保管制度:17个单位,4个单位无(曹武、杨集、绿林、妇保院);门诊有无病历日志:17个单位,1个单位无(宋河);门诊有无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片:17个单位,1个单位无(妇保院);住院部有无传染病登记:17个单位,7个单位无(曹武、罗店、宋河、坪坝、绿林、新市、妇保院)。
有无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奖惩制度:17个单位均无。
3 讨论
3.1 问题 医院领导没有把传染病报告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来抓,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和相关登记不全、不完整,填写缺项、漏项、书写潦草、字迹不清,报告程序不规范;部分医院门诊报告传染病不是首诊医生填写,而是防保所人员代填卡;有的疫情人员专职不专、兼职不兼,收卡、报告不及时,超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时限;节假日值班只是形同虚设,很少报疫情,疫情漏报严重;疫情报告人员不稳定,素质偏低,对法定传染病病种不熟悉,不能很好履行法律规定疫情责任报告人义务。
3.2 处理方法 要认真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质量的大检查,对漏报率高的单位要依法查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疫情审核、报告不及时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切实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减少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对无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认真组织,调查、监测、搜索;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工作,建设一支良好的疫情信息化管理队伍,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上报;按照规范格式填写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册,定期开展漏报自查,努力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质量,使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均衡发展,为传染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数据。
作者单位:431800 湖北京山,京山县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