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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合作平台在线期刊中华中西医杂志2005年第6卷第9期论著

浅谈中药新药开发中的若干问题

来源:INTERNET
摘要:中药新药开发,是我国医药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中药新药开发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现实情况却十分严峻,近几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批准生产的中药新药达到100余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发现这些新药的临床疗效并不令人满意,像云南白药、清开灵注射液等能够经得起临床验证的中药实在是了了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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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新药开发,是我国医药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祖国医药学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而中草药材资源也非常丰富,疗效稳定、可靠,其毒副作用经过历代医家的临床实践亦得到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因此,中药新药开发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现实情况却十分严峻,近几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批准生产的中药新药达到100余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发现这些新药的临床疗效并不令人满意,像云南白药、清开灵注射液等能够经得起临床验证的中药实在是了了无几,多数新药已经惨遭淘汰。究其原因,还是在中药新药开发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影响了药物的临床疗效。
   
  众所周知,西药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大,于是国内的不少著名的大学院校以及与医药有关的著名科研机构就兴起了一股中药的研究热潮。像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肝病等发病率高,西药治疗效果差的疾病,中医药就成了众多患者手中的救命稻草,而研究机构也正是迎合这部分患者的心理,于是一哄而上,纷纷推出一系列针对这些疾病的中药新药,正是这种浮躁和趋利心态,造成研发质量下降、重复的研发和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药新药的研发过程仍存在误区。按照现行的中药新药审批办法,一类中药新药主要是指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二类中药新药主要是指中药材、天然药材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严格说来,主要是指提取其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的原中药材或天然药物。对于这两类新药的开发,许多研发机构往往采用现代药物化学、实验药理学等方法,把中药复杂的整体分解成便于测定的单体,以说明它的药理作用,力求找出最有效的活性成份。但是由于天然药物中所含成份太复杂,这种努力往往徒劳无功。当然这种提取中药有效成份的新药开发并基于化学分析方法的研究已经背离了中药治病的机理。因为受到科学技术与手段的限制,我们现在尚不能轻易核定某些中药成分的有效与无效,正因为如此,提取中药有效成份这种研发思路其理论基础就变的十分薄弱,当然其临床疗效就可想而知了。所以说中药现代化并不只意味着寻找和提取有效成分,然后合成新的药品那么简单,而应该建立科学的中医药体系。三类中药新药主要是指新的重要复方制剂,传统的中药组方理论是以君、臣、佐、使为法则,辨证论治为精髓,以复方化为特点,其治病的机理是通过药物的性味调整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从而恢复到阴平阳秘的状态。在单味中药的有效成份尚未弄清的前提下,我们更无法搞清楚中药复方中能够治病的有效成分。面对这种现实,中药新药的研发自然在其治疗机理的阐明上就存在着极大的难度。而为了尽快见效益、大多数研究机构不是花大力气去做一些基础性研究,而是仅仅依靠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手段,按照现代的中药新药研发标准对一些经验方进行临床实验甚至是“老药新剂型”或“老药新包装”。另外研究规则的不严谨也影响到了新药的科学。例如2期临床试验,研究者不是遵循严密的平行、随机、双盲、大样本的临床试验设计,而是擅自改变研究规程,随意破盲,或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让受试病人自已掌握整个疗程药品的使用,毕竟受试病人的饮食、居住环境、心理因素等都能影响新药的科学评价,使研究的科学水准下降。更有甚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取2期临床批号,伪造阳性试验结果,也给新药的研发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导致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实验结果不符,甚至出现毒副作用。
   
  同时,许多制药企业为了节省投资,尽快获得回报,往往不愿出资进行开发新药的市场可行性分析以及基础药理毒理的研究,于是便对已有二期临床批号的试验新药趋之若鹜。制药企业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为获取回报,生产商和销售商则利用铺天盖地的广告攻势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甚至利用商业欺诈、提成、回扣等违法方式促进产品销量。正是因为企业的这种短视行为和开发新药的盲目性,造成研究质量的下降,势必影响到药物的临床疗效。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好多新药在刚刚上市时卖的红红火火,但是很快便因为疗效不佳而销声匿迹了。
   
  当然,影响中药新药开发的另一个因素是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待提高。在病证的认识上,中医界常常是众说纷呈,对于同样一个病证,医生多凭自己的经验诊断和用药,结果在学术刊物上见到相同病证的众多治法和方药,然而都缺乏令人信服的依据,疗效难以重复,更难得到公认。虽然这是中医个体化医疗方案的一种体现,但这无疑给新药开发的选题带来了困难。再者,由于中医疾病证侯没有统一的规范,往往由研究者来制定证侯和疗效评定标准,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导致研究结果的判定不一致,可信度差。因此,当务之急应当是将重点放在深化中医证本质的研究,通过大样本临床调查制定统一的证侯规范和疾病临床疗效评定标准,以此推动中医临床研究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研究者与企业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也是在中药新药开发中经常遇到的现象,不少大专院校与科研机构有着较强的研究水平,但是缺乏市场经济意识,不愿主动与企业进行合作开发,结果出现开发的新药获得国家、省市多项大奖,临床疗效也挺满意,就是叫好不叫座,使国家先期投资造成极大的浪费。当然,也有不少企业与研究机构缺乏有效的沟通,企业决策者对当前的研究动态不甚了解,往往科研成果迟迟得不到转让,无法转化成生产力。 

  作者单位:274029山东省菏泽市传染病医院 

作者: 张进轩 马国玲 牟新 20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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