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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5年第5卷第16期

急性有机磷中毒67例抢救体会

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摘要: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我国农村常见中毒之一,由于其毒性作用大,常为医务人员所关注。有机磷主要与体内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引起乙酰胆碱蓄积,使胆碱能神经受到持续冲动,导致先兴奋后衰竭的一系列的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症状。我院自2003年10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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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我国农村常见中毒之一,由于其毒性作用大,常为医务人员所关注。有机磷主要与体内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化胆碱酯酶,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引起乙酰胆碱蓄积,使胆碱能神经受到持续冲动,导致先兴奋后衰竭的一系列的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等症状。临床起病急、病情凶险、危害严重。我院自2003年10月~2004年10月共抢救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67例,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67例患者,男18例,女49例,年龄16~72岁,平均45岁。所有病例均为服用农药中毒,其中5例为误服;来院时间服药后<1h21例,1~3h35例,>3h11例;确诊为重度药物中毒23例,中度中毒31例,轻度中毒13例,重度中毒患者中10例为来院时间>3h。
    
    1.2 方法 患者入院后均立即采用活性炭洗胃(平均洗胃5000ml),吸氧,同时应用阿托品及CHE复能剂、利尿剂、地塞米松等;有脑水肿者应用20%甘露醇,抽搐患者酌情给予安定5~10mg肌注或静注,呼吸抑制者给予呼吸兴奋剂,必要时呼吸机辅助呼吸。
 
  2 治疗结果

    67例患者治愈62例,平均住院时间1周,随诊半年无并发症发生;死亡5例,病死率为7.46%,均为重症有机磷中毒患者,且来院时间>3h,1例重症有机磷中毒患者治愈后第6天出现反跳,死于呼吸衰竭。

    3 讨论

  对入院患者按如下标准进行病情评估:(1)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瞳孔缩小,胆碱酯酶活性50%~70%。(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有肌纤维颤动、瞳孔明显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楚,胆碱酯酶活性30%~50%。(3)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并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麻痹、脑水肿,胆碱酯酶活性<30% [1] 。轻中度中毒患者均得到了成功抢救,重度中毒患者抢救成功率78.3%。所有病例中女性患者49例,占总数的73.1%。我们认为这与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容易产生绝望心理有关。

    抢救的首要措施是洗胃,彻底清除胃内毒物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笔者的体会是应采取“少量持续反复洗胃”的原则。因为口服的农药一般为农药原液,在胃中较难吸收,当洗胃液冲淡以后可突然加快吸收而加重中毒症状甚至死亡;再则先灌洗,胃扩张充血,蠕动加快,反促进毒物进入肠道 [2] 。每次灌液最好不超过800ml,一般胃管洗胃,前24h应反复持续,以后改为间断洗胃,洗胃过程中注意变换体位,按摩胃区,避免出现洗胃盲区。洗胃间期可持续胃肠减压。一般轻度患者1~2次,重度患者4~5次。待病情好转再拔去胃管。至于通常提到洗到无味为止的观点,笔者认为不好量化这一标准,要靠日常的临床经验。

    在洗胃的同时应用胆碱酯酶复能药及抗胆碱药阿托品。阿托品应用应遵循“虎头蛇尾,重复给药,见好就收”的原则,首剂给予大剂量阿托品,以利迅速达到阿托品化,阿托品化后给予维持量,但应严密观察阿托品化体征,随时调节用药,维持到胆碱酯酶活性稳定在50%~60%以上,直至症状缓解。阿托品化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3] :(1)皮肤干燥,腋下无汗,颜面潮红。(2)瞳孔放大(不是绝对指征)。(3)双肺罗音消失(重度患者有肺水肿发生,若阿托品应用后肺部罗音消失,则为最重要的阿托品化指征)。(4)心率90~100次/min。(5)体温上升,腋下温度>37.5℃,但应除外感染发生。(6)无躁动、摸空、胡言乱语等阿托品过量之临床表现。胆碱酯酶复活药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复能剂使用原则:早期、足量、酌情重复用药及合用阿托品 [4] 。临床常用的有解磷定(PAM-1)、氯磷定(PAM-Cl)、双复磷(DMO4),国内只有氯磷定与解磷定两种,目前普遍推荐使用氯磷定。氯磷定一般采用肌注给药,2~4h可重复1次,常用剂量:轻度中毒0.5g;中度0.5~1.0g;重度0.5~1.0g。首剂:轻0.5g;中0.5~1.0g;重1.0~1.5g。血药浓度>4ng/ml才有效,最好能达到6~7ng/ml。

    有机磷杀虫药中毒主要的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瘫痪或呼吸中枢衰竭,休克、急性脑水肿、心肌损害及心跳骤停等亦是重要死因 [5] 。因此,对症治疗应以维持正常呼吸功能为重点,例如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或应用人工呼吸器。肺水肿用阿托品及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休克用升压药;脑水肿应用脱水剂和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以及按情况及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等。危重患者可用输血疗法。为了防止病情复发,重度中毒患者,中毒症状缓解后应逐步减少解毒药用量,直至症状消失后停药,一般至少观察3~7天。

  【参考文献】

    1 叶任高,陆再英,谢毅,等.内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963-964.

    2 陈大铣,杨新跃.农药分类与中毒救治.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2,27-29.

    3 赵德禄.有机磷农药中毒反跳与阿托品过量的鉴别和治疗.中华内科杂志,1998,37(9):639-640.

    4 单沙林.急性有机磷中毒时复能剂用量与用法的临床观察.中华内科杂志,1998,37(8):549.

    5 王汉斌,赵德禄.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呼吸衰竭的形成与救治. 中华内科杂志,1995,34(6):365-366.

  作者单位:409602重庆,彭水县高谷镇中心医院

    (编辑:日 强)

作者: 钟真禄 200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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