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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5年第3卷第2期

职权监督 势在必行

来源: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摘要:加强对职权的制约和监督,不仅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保证,而且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权利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怎样才能实现对职权的全面监督呢。1职权具有权利和利益的双重性,理应受到监督对执政党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的监督。政治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权力对掌权者具有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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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职权的制约和监督,不仅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保证,而且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权利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怎样才能实现对职权的全面监督呢?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些粗浅的分析。

    1 职权具有权利和利益的双重性,理应受到监督

    对执政党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的监督。政治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权力对掌权者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可以使掌权者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思想得到升华,能力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可以使掌权者腐化堕落,以致于成为人民的罪人。既然职权具有双重性,为了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权力为人民作用,防止权力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就必须对职权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要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的内部监督机制,并赋予监督权威实行以权制权。近年来,云南省肿瘤医院党委一班人,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委的议事、决策程序,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选拔任用、大型设备采购,以及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等方面都严格履行程序,努力做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相辅相成,同步运行,从而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防止出现不受监督的权力真空,防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2 从实职实权部门入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作为一个省级专科医院,我院年收入上亿元,单位用于采购、固定资产投资等往来资金几千万。为保证对职权的有效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坚决避免“经济上去了,干部倒下了”的腐败现象发生,从根本上保护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我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干部选用的监督 为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我院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对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纪委、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参与了这项工作。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参与民主考评,收集基层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真正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规则和工作机制,发挥了党委的集体决策作用。保障了下级敢于监督、愿意监督、使监督有章可循落于实处。

    2.2 发挥参与者的多元化作用,杜绝一言堂的形式主义 院内招标都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专家群体、职能科室和工会组织的参与作用,杜绝少数人说了算的一言堂作风。

    2.3 招标采购的参与 对一些大型设备,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我院均采取公开招标或网上招标的办法,避免出现违规违纪的不良后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4 注意监督好所谓的“小项目” 几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对一些重大的极易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工作经验的丰富,笔者逐渐发现,一些小项目看似不起眼的零星工程,零星采购,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比如医院的应急改造项目,为抢时间或应付突击检查等诸多因素,就有可能几十万元的工程,没有按正常程序走,而采取邀请某一施工队施工,待工程完工实施结算。这样其真实性就大打折扣。其次,卫生材料的采购,也存在因金额小,没有纳入招标范围。这些既是监督不可忽视的环节,也是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方面。所以,加强职权监督,杜绝或减少错误行为产生是可以实施的。强化职权监督,也是势在必行的。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抓好,只要我们不搞花架子,不做摆设,不走形式,用心去做是一定能够取得实效的。

    3 创新监督和法治监督是对职权实施有效监督的根本保证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清楚的认识到,职权监督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难工作。问题出在监督上,难也难在监督上。如果不在手段上加以创新,在法制上加以更新,仅仅靠规范和程序来加以约束是不够的。所以,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依法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施岗位轮换,以及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是实施有效监督的根本保证,只有突破创新才能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1 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 在法治国家,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需要,要尽快制定出台《监督法》,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实现对权力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监督法》的制定,首先是明确法律监督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使法律监督主题和客体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其次,是明确法律监督的专门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监督权力,以保证其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不受 任何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另外是明确法律监督结果的法定效力,辅之以惩戒手段。《监督法》的制定,要着眼于能够对滥用权力者形成三个方面的威慑作用:其一是名誉和地位丧失;其二是个人即得利益丧失;其三是个人人身自由的丧失,从而保证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2 建立健全岗位定期轮换制 不论哪一级领导职务以及涉及管钱、管物的岗位都应定期轮换。设置有效的监督机制,岗位之间达到相互牵制、制约的目的。置职权于公开化、透明化、程序化的规范之中。这是减少或杜绝腐败行为产生,也是减少犯罪的有效办法之一。

    3.3 提高技术含量,充分利用传媒 随着电子技术的普遍运用,网络作为媒介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笔者认为我院应建立一个网站,发布公告。把所需所求在媒介上告示于众。这样就减少或避免了应征者是由个别人为因素操纵的可能。综上所述,仅为笔者一点肤浅的认识。有不足之处有待商榷。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型,加速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了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社会改革的全面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在转型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成为一些掌权者通过公共权力以获取个人非法利益,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又成为人民反映十分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腐败的产生蔓延,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性,它扭曲正在实践的改革政策,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败坏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又是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期,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职权的监督,切实有效地治理腐败。是适应执政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不断探求和开创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党情、民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新路。

    (编辑小 华)

    作者单位:650118云南省肿瘤医院监察审计科

作者: 曹珊玲 20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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