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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10月6日专电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10月1日起《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社区卫生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此次立法给江苏社区居民带来的不仅是方便,更多的是实惠。在就诊时,医保参保人员除了可按政府规定减免诊疗费、挂号费外,还可按配供价格使用药品,这样居民在社区看常规病总体费用比大医院节省50%到60%。
此外,针对社区医生普遍存在的学历低、职称低、年龄偏高、市民对社区医生看病水平缺乏信任等现状,新《条例》鼓励临床医学毕业生和退休医疗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规定社区医生在职称评估时可享受优惠,老专家可到社区医院兼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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