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一、选拔职位、职数及职位说明:
放射医学研究所副所长1名,协助所长负责全所科研、教学和开发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善于团结同志,知人善任,能充分发挥专家和管理干部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
2、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对外交流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有从事放射医学、核医学研究领域相关背景,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广泛的知识面。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省部或国家课题研究,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著作。
4、担任正处长3年以上或担任副处长5年以上;担任业务科室正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副主任5年以上;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受行政级别的限制。
5、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国外留学、进修经历者。
6、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三、选拔工作程序:
1、公布信息。
2、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演讲答辩。演讲内容为:个人主要经历、主要业务成绩,重点陈述对竞聘职位的认识和履行职责的优势,以及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聘演讲报告时间15分钟左右)。
5、民主评议与推荐。演讲答辩后,由评委会和所一定范围内的代表对竞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民主推荐。按各占50%的比例统计结果。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评价与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结合民主评议和考察情况,由院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副所长聘任人选。
四、待遇及管理:
1、副所长聘任后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2、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如不胜任,免去试用职务,不保留待遇,按试用前原职级适当安排工作,其它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发表论文目录、获奖情况和其它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关证件如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可在http://www.cams.ac.cn中国医学科学院网页:专题信息--竞聘报名表栏目下载)。
3、报名截止时间为
4、联系方式:
单 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
电 话: (010)65105979 (010)65105976
传 真: (010)65133083
邮 箱: zzb@pumc.edu.cn
有关信息请登录:
中国医学科学院网页:http://www.cams.ac.cn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index.htm
中国医学科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