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2007】87 号
各有关单位科研科: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sfc.gov.cn)下载相应表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二、《结题报告》填写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基金委进行经费调整的项目外,调整经费一栏无须填写,预算经费与预算总经费相同,应保持一致。
2、经费支出按实际支出进行填写,结余经费太多的项目请尽快抓紧报销清帐。具体比例请按以下要求填写(且要求与资助项目计划书预算相符):
项目类型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劳务费 管理费
面上项目 ≤15% ≤15% ≤5%
重点、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 ≤10% ≤10% ≤5%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 ≤10% ≤5%
3、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请务必签名并写明日期。
4、经费使用说明表:各附属医院对该表中的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财务部门意见、审计部门意见要给出具体意见并盖公章;中山医学院、公卫学院、
药学院等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科研科负责,其财务部门意见、审计部门意见由我处凭项目负责人在北校区财务处开具的证明统一到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完成盖章工作。
三、《结题报告》须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两者内容必须一致),电子文件请从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纸质文件原件(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四、请科研科对《结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
五、请于2008年1月14日前完成网上上传并同时交《结题报告》原件及其附件材料至我处基础研究管理科(办公电话:87331760)。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见附件2),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附件:
1、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2、关于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填报的说明
作者:
200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