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卫生部近日发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2000年下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新《规范》强化了化妆品生产企业作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类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而且也便于企业准确执行。
同时,新《规范》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企业的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法规依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