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对北京、天津、山东、河北等7个省市33家企业的58种火腿肠类肉类食品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火腿肠合格率仅为31%。
不合格火腿肠的主要问题是复合磷酸盐超标,这往往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出品率而过多使用磷酸盐,造成产品水分超标。此外还有的
火腿肠乱加防腐剂、着色剂等。
此次检查中,天津市九鑫肉食加工厂生产的“九鑫牌”五花肠、太原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啃德鸡”香肠、沈阳盛发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盛发”火腿肠、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淀粉烤肠4种产品被质检总局
曝光,此外还有老保定肉制品厂拒绝接受检查。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