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5年我国将通过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我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数字,我国现已有80%以上的市、县工商局及工商所建立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已有44%以上的集贸市场和超市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销售食品质量承诺等制度,有23%以上的集贸市场和超市建立了“厂场挂钩”等准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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