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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湖南省卫生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兼职从事药品(含医药耗材和检验试剂)经营活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推销的药品;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据湖南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刘宗惠介绍,2004年湖南省卫生系统共有26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9人受到刑事处分(其中处级干部2人),72人受到组织处理,152人受到经济处罚。同时,湖南省共查处医药购销中违纪违法案件47件,涉案金额65万余元;查处收受“红包”问题的举报27件;查纠实行内部开单提成的科室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