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监系统药械稽查
管理工作,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稽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对投诉举报处理、药械违法案件查处、突发事件处理、药械监督抽样工作、假劣药械和违法药械广告及重大案件的信息发布等执法过程中多项内容进行规范。此项规定的出台,为区、县(市)局、分局及市食品药品监察稽查支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作用,对规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系统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2006.11.06)
作者:
200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