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审评中心举办了今年第一个开放日活动。此后,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开展了开放日活动,比如安徽省从5月起把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开放日,邀请市民参观假劣食品药品陈列室,学习假劣食品药品鉴别常识。这些面向社会的开放举措,受到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
设立公众开放日,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政府部门与公众的一个新型互动平台。监管部门借助这个互动平台,一方面能够增强工作透明度,让公众更多地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并提高普通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另一方面能够直接了解公众的需要,迅速找到工作中的不足与差距,从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已有的实践来看,开放日具有推广价值,应当通过努力,让开放日来得更广泛些。开放日活动要取得预期效果,一要坚持,切忌虎头蛇尾;二要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公众从开放日的设立,看到了政府部门积极、向上、开放的心态,这种良好心态无疑有利于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管进步。 文/任青
作者:
20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