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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药物的流通轨迹将逃不过监管部门的“电子眼”。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广东已率先实现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部分其它药品的流通电子监管。计划到2010年底,广东省将实现对80%以上的流通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自今年3月1日起,广东省药监局将全省所有经营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含可待因口服溶液制剂,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和生产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含可待因口服溶液制剂的生产企业纳入“省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网络系统”。
据介绍,该系统主要作用是建立完整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能对全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数据链实施实时监控,使药品的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重要指标都纳入实时监管内,具有自动报警、销售异常跟踪等功能。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生药品销售数据异常或药品账目上下不符,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据此迅速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记者/张启通讯员/张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