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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是“无情物”维护药品生产的公益性
药品上网交易取代了反复招标 帮企业获利
3月中旬的一天,上海闵行区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主任吴东晖照例打开“闵行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网”。网上显示,当日有区中心医院、浦江镇卫生院等5家公立医院上报了药品采购计划。在仔细查核各家医院采购目录和数量后,吴东晖轻按鼠标,向相关医药公司发下了订单。
在网络的另一端,医药公司收到订单后,直接向医院配送药品,随后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结算费用。这就是被业内人士称为药品招标采购的“闵行模式”。2005年8月,闵行区启动了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其核心是将医院药品自行采购转变为联合集中采购,从根本上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闵行区卫生局局长许速告诉记者,闵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一品一规一厂一供应商”。即医院在上海市确定的中标药品目录范围内制定采购目录,一种药品只择优确定一个品种、一个规格、一个生产厂家和一个供应商,然后集中签约,统一支付费用。
经过公开遴选、专家评审,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选系统提供的评分结果,并参考药品质量、生产企业信誉、供应商服务及专家选择意见等审核,“三选一”来确定“一品一规一厂一供应商”。首批集中签约的药品品种由改革前的3000多种减少到1906个,供应商由43家减少到10家。采购目录编制完成后,集中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医院需求,通过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对医院采购计划实施网上采购。
闵行区中心医院院长助理苏静英说,实行集中采购后,医院不用再应付医药代表的“纠缠”,医院可以更加合理地用药。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药商的营销成本。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分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王贤成说,过去医院拖欠药款的现象比较普遍,最长的能拖一年多。现在一个月内就能拿到货款。
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认为,“闵行模式”的精髓,在于通过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手段,剥离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职能,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
(责任编辑:石翔)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