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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原规定签订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没有具体数量,出现替代品种、规避招标;
———合同执行不严格,医院拖欠货款,厂商不按时供药;
———厂商对利润低的小品种药品、急救药品等,不愿投标,中标不愿签约,签约不愿送货;
———药厂准入标准过低,审批不严。全国目前有六千多家药厂,一万多家流通批发企业,生产严重供过于求,出现违规营销,扰乱市场秩序;
———新药品审批过滥、把关不严,去年全国批准新药四千多种,一些厂商通过把老品种药品改变规格、剂型等申报新药审批,变相提高价格。
———中介机构存在问题。有的招标手续繁琐,有的乱收费严重,有的利用招标平台和技术优势违规操作等。政府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督不严,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国务院纠风办提供的资料显示:湖北省2002年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中1358个通用名下的2202个规格中,竟有1699个规格进入议标,占整个投标规格的百分之77.2%;在4934个招标品种中进入议标的有2380个;在3084个候选品种中,通过议标确定为候选品种的有2078个。
议标品种的价格都较高,如政府定价的1g维生素C小水针的中标价格为人民币三角八,而企业自主定价的1g维生素C粉针的议标成交价为十五元,两者之比相差四十倍。
高强透露,卫生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对扩大药品招标范围、确定药品招标数量、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原则、控制中标药品替代、简化招标工作程序、控制招标相关费用、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加强招标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不执行招标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继续收受回扣、提成,未将招标好处让利于民,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加大查处力度。
据悉,卫生部将在九个省市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试点,选择使用量大、价格虚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心脏导管、支架、起搏器、人工髋关节、膝关节等,开展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在七个省市选择三十个病种,开展按病种收费的试点,探索降低医药费用的经验,以从源头上纠正不正之风,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