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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2006-2007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436号)精神,下述锦州市中心医院等22家医疗机构委托锦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对下列药品见《锦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目录》)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要求及药品品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药品需求目录。
1、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成员单位
锦州市中心医院 锦州市第二医院
锦州市康宁医院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
锦州市结核病医院 锦州市妇婴医院
锦州市中医院 锦州市口腔医院
锦州市亚东眼病医院 锦州市古塔区医院
锦州市古塔区中医院 锦州市凌河区医院
锦州市凌河区中医院 锦州市太和区医院
凌海市医院 凌海市中医院
黑山县医院 黑山县中医院
义县县医院 义县中医院
北宁市医院 北宁市中医院
锦州市经济开发区医院
2、中标周期:12个月。
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向经办机构买招标文件。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1号(锦州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时间:2007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投标方法: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后,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档案,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经办机构。
5、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0日下午15:00。
6、投标地点:锦州市解放路四段1号锦州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
7、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中标品种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8、本次药品公开招标采购与议价采购交叉同时进行,同一品种、剂型、规格的药品,凡投标人数量1个的,自动进入议价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除价格方面外,其他均适用于议价采购。
经办机构:锦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管理办公室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 梁 硕 宋久英
电 话:0416—3122092
电子邮箱:wsjcw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