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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企业:
根据《2008年湖州市医疗机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现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报名。
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摘录如下:
1、采购方欢迎省内有实力的经营企业报名成为本次集中询价采购的配送商,配送商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
(2)在2008年1月1日以前,与采购方医疗机构中至少1家已存在业务关系(以网上交易为准);
(3)商业信誉良好,参加集中采购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出具《配送商服务承诺书》并真实填写《配送商报名及信息登记表》的有关内容;
2、省内供应商如需自行配送,应提供有关配送能力的说明,并完成配送商报名程序;省外生产企业供应商自行配送的还应出具允许异地设立仓储的有关证明。
3、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4月10日。
报名地点:
1、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项目部
邮 编:310012 传 真:0571-56358061
电 话:0571-56358064 56358091
2、地 址:湖州市红旗路198号湖州市中心医院1号楼3楼
邮 编:313000 传 真:0572-2028669
电 话:0572-2028669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4日
附件:
配送商报名资料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