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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慈退市折射大股东滥用控制权之痛

来源:医药网
摘要:”短短百余字,让一个曾被众多投资者捧为明星的民营上市公司,从中国股市悄然“隐身”。查阅哈慈从顶峰到谷底的这段历史,我们找到了根由——来自大股东的无情盘剥,以及由违规关联交易带来的难以填补的黑洞。业内人士称,哈慈股份成为大股东“提款机”的命运,从郭立文悉数转让所持股份全身而退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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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一份上交所公告出现在各大证券媒体上:“哈慈股份因连续三年亏损,……我所决定哈慈股份股票自2005年9月22日起终止上市。”短短百余字,让一个曾被众多投资者捧为明星的民营上市公司,从中国股市悄然“隐身”。这一刻,距离哈慈股份作为“中国医疗保健第一股”闪亮登场,恰好整整9年时间。

 

    哈慈“隐身”前后

 

    8月31日,已经临近退市边缘的哈慈股份发布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哈慈上半年实现净利润859.26万元。但就在第二天,哈慈又紧接着发布了《关于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哈慈半年报出具的审计意见,也由原先的“非标无保留”,突然变成了“无法表示意见”。业绩报告和审计报告双双“变脸”,源于一笔9000万元的资金。为了不让关联方占款影响到公司的中期盈利,中期报表截止的前两天哈慈向公司账户中注入了这笔巨款。但注册会计师随后进行的突击查验,证明这9000万元资金只是“匆匆过客”而已。也许正因为如此,哈慈没有在上证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谁“杀死”了哈慈从有着神奇疗效的哈慈五行针,到风靡减肥品市场的V26,哈慈曾经是医疗保健行业里响当当的明星企业。

 

    1996年9月,哈慈成为当时极少数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此后连续3年,哈慈以每股收益0.60元、0.45元和0.47元,成为令人瞩目的绩优股。掌控着哈慈的郭立文也以14.5亿元的个人资产,在2001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中排名第29位。

 

    从昔日创下日销量过千万元的辉煌,到要靠耍小聪明来保住上市资格的落魄,再到被无情摘牌的悲哀。

 

    究竟是谁杀死了哈慈?

 

    查阅哈慈从顶峰到谷底的这段历史,我们找到了根由——来自大股东的无情盘剥,以及由违规关联交易带来的难以填补的黑洞。

 

    业内人士称,哈慈股份成为大股东“提款机”的命运,从郭立文悉数转让所持股份全身而退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从2003年开始,哈慈的大股东占款开始迅猛增长。资料显示,仅2004年上半年,哈慈股份违规向控股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3.42亿元,占公司2003年年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6%。如此大宗的资金转移,哈慈既没有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也没有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业务。

 

    滥用控制权何成上市公司之痛

 

    从哈慈身上,我们再次读到了与猴王、科龙等众多上市公司类似的故事。暴露在这些公司身上的“黑洞”无一例外地来自于大股东对控制权的滥用。

 

    这种滥用表现在制度安排上偏向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是融资、再融资等重大事项方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挪用募集资金,部分上市公司违背承诺随意更改募集资金投向,特别是对衰退行业的过度投资,损害了市场效益;非公平关联交易现象普遍;违规担保屡禁不绝,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的担保行为较严重,为大股东担保及互保明显增长;一些控股股东重圈钱、轻回报,导致上市公司长期无分红。

 

    滥用控制权何以成为众多上市公司共同的痛?上海天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认为,上市公司股权的过分集中,导致公司庞大的资源被个别集体所利用,而民营上市公司更容易被狭隘的、封闭的团体或个人所操纵,因而出现运作上的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监管和决策上的内幕重重等问题。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的缺失成为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的制度诱因。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均未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作出具体的规范,对控股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现阶段也只能通过管理层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加以限制。另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关于控股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不能内化到责任人层面,这使得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者得以逃避刑事处罚及民事赔偿。

 

    令人欣慰的是,导致控制权滥用的“一股独大”,将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稳步推进而变为历史,而修改中的《证券法》,也将为股市的各种违规现象筑起坚固的防线。人们或许可以期待,在逐步走向成熟规范的中国证券市场上,哈慈的故事不再重复上演。(记者 潘清/深圳商报)

 

(转载自“中国证券报”)

作者: 自动采集 20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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