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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部分处方药品转换评价为非处方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547号)及“关于印发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316号)精神,我司已组织完成了“第三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一)”中207个非处方药药品使用说明书(草案)的起草、修订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其内容登录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http://www.sda.gov.cn)上。请通知所辖地区相关企业点击网站查询,对说明书内容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02年10月20日前用下列方式反馈。
电话:010-68313344-1029或010-67164985
传真:010-68315649或010-6716498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