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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2009年第6卷第7期

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25例诊治分析

来源: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
摘要:【摘要】目的探讨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方法。方法回顾我院25例产科DIC的临床资料。结论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可以降低死亡率。治疗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是一种由多种疾病引发的以凝血障碍为特征的病理过程,发病急骤,来势凶险,极容易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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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方法。方法 回顾我院25例产科DIC的临床资料。结果 痊愈23例,死亡2例。结论 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可以降低死亡率。

【关键词】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诊断;治疗

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是一种由多种疾病引发的以凝血障碍为特征的病理过程,发病急骤,来势凶险,极容易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死亡率高,若及时诊治可获痊愈。如何做到把握时机早期诊断,正确治疗是抢救DIC的关键。现将我院1997年至2007年收治的25例产科DIC病人的诊治情况回顾性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997年1月至2007年12月我院产科分娩17 857人次,发生DIC 25例,发生率为0.14%。患者年龄22~37岁,平均28.2岁。初产妇6例,经产妇19例。孕34~40周,平均为37周。1例发生在产前,24例发生在产后,ET术后双胎妊娠1例。均为剖宫产。

  1.2 诱发因素 胎盘早剥10例,重度妊高征4例,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前置胎盘致出血7例,羊水栓塞4例。

  1.3 临床表现 产前出血15例,剖宫产术中出血、术后2 h内伤口渗血,阴道流不凝血11例,3例术中子宫伤口针眼渗血,2例术中抽血发现血液高凝。出血量1 700~3 500 ml,平均2 740 ml。均有继发性贫血

  1.4 实验室检查 本组病例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进行性下降,PT比正常对照延长>3 s,纤维蛋白原<1.5 g/L,激活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10 s以上。

  2 结果

  本组病人给予输红细胞及冰冻血浆,14例病人使用肝素,6例病人行子宫切除术,12例使用止血环酸,抢救成功23例,死亡2例。死亡病例诱发因素均为产后出血。

  3 讨论

  3.1 诊断 早期诊断是关键,急性DIC发展迅速,高凝期、纤溶亢进期在临床上不容易区分,重视DIC的临床特点,早期诊断是提高治愈率的前提。对胎盘早剥、死胎、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过期流产、前置胎盘等易诱发DIC的疾病,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大出血、血液不凝、休克及栓塞等四种临床表现之一者,即应想到本病可能。四种表现中具有两种以上者,可作出本病的诊断[1],结合实验室检验即可确诊:(1)传统DIC的主要诊断标准:①血小板<150×109/L;②凝血酶原时间≥15 s或对照;③纤维蛋白原≤1.6 g/L,以上三项筛选试验结果异常者即可诊断。如果有两项异常则要参照以下纤溶实验一项:①纤维蛋白降解物(FDP)>40~80 g/L;②优球蛋白溶解时间<120 s;③鱼精蛋白副凝实验(3P)阳性:高凝,阴性:纤溶。(2)全血凝块试验 。

  3.2 治疗

  3.2.1 去除病因 去除诱因是DIC治疗的首要原则。只有去除诱发因素,才能阻断促凝物质的来源,从而阻止DIC的进展,才有可能治愈DIC。因此果断采取终止妊娠,尽早娩出胎儿、胎盘和清除子宫内容物;倘若产后出血不止,应及时果断行子宫切除术。本组10例胎盘早剥并发DIC,及时手术终止妊娠后获救;本组病例中有6例剖宫产术后持续出血,并发生DIC,在休克状态下仍果断切除子宫,成功救治4例,2例因未能早期得到诊断,错过抢救时机并发MODS死亡。

  3.2.2 检查治疗同步进行 DIC进展迅速,可根据病因、临床表现积极救治,如果待检验报告或确诊后再采取措施,往往错过抢救机会。故对有DIC高发的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或发生各种原因所致的产后出血应进行DIC相关出血指标的测定,检查治疗同步进行。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避免延误治疗。本组20例患者采用全血凝块试管法,8例高凝,12例血不凝,结合有出血倾向的临床表现,同时积极以DIC采取相应的处理。后经检验结果确诊DIC,为抢救赢得时间。在基层医院,实验室条件限制,试管凝血法为简单有效的检测方法,在血源不充足,抢救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果断行子宫切除去除病因,不失为挽救患者生命的有力措施。

  3.2.3 抗凝治疗和改善微循环 DIC的基本发病机制是凝血亢进,同时凝血/抗凝血,纤溶、抗纤溶过程混杂出现,故使用ATⅢ、肝素或其他新型抗凝剂以阻断凝血反应的恶性循环,是DIC主要治疗手段之一[2]。 近年来低分子肝素已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DIC取得良好的效果。 产科DIC是否使用肝素应根据诱发疾病和DIC的发展阶段来决定。及早、合理使用肝素是提高治愈率的重要手段。确诊羊水栓塞发生DIC,肝素应尽快足量应用;胎盘早剥必须慎重选择肝素使用时机,早期应用可阻断DIC发展,DIC发生后,肝素化前先输血或用纤维蛋白原可加剧DIC[3];重度子痫前期并发DIC,血小板下降,血液高凝应给予小剂量肝素;产后出血导致不可逆休克并发DIC不用肝素,否则有加重出血的危险;死胎过期流产并发DIC严重时可小剂量肝素治疗,并输新鲜血及补充纤维蛋白原,及早去除宫内妊娠物。诊断明确的早期DIC,病因不能迅速控制时,应立即使用足量的肝素,高凝时效果更好。一旦出血停止,DIC控制,应及时停药。我院采用足剂量、间断使用肝素的方法,监测凝血时间维持在15~20 min,肝素化后输红细胞及血浆,取得较好效果。方法是:肝素40~60 mg溶于100 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30 min滴完,同时肝素50~100 mg溶于5%葡萄糖液10~20滴/min维持,再根据监测凝血时间的结果将肝素量增减。再抗凝治疗的同时,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潘生丁以改善微循环、减少血小板黏附和凝聚,阻止DIC的继续发展。

  3.2.4 抗纤溶剂的应用 用于DIC的晚期,继发性纤溶亢进成为出血的主要原因时,可在使用肝素治疗及补充凝血因子基础上使用抗纤溶药物。常用止血环酸0.5 g加入葡萄糖液静滴,每日2~3次,至出血停止。

  3.2.5 多科联合治疗 保护和维持重要脏器功能。产科DIC一旦确诊,应及时转入ICU进行多科联合治疗。DIC的死因发生多与MODS有关,故保护和维持主要脏器的功能显得十分重要。在ICU病人能够得到呼吸支持、心血管支持、肾替代治疗等,病情状况及治疗反应能够得到密切监测,治疗可以很快开始或加以调整。维持重要脏器的功能,才能赢得治疗原发病和并发症的时间;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3 重在预防 产科DIC绝大部分发生在有产科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病例,如胎盘早剥、死胎、重度子痫前期、羊水栓塞、产科出血等,因此加强高危妊娠的识别和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建立高危产妇抢救中心,及时治疗产科合并症、积极终止妊娠是预防DIC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梁宝琳,洪谈华.产科急性DIC诊断与处理.中华妇产科杂志,1992,(29):147.

  2 林建华.凝血功能障碍致产后出血的诊治.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9,25(2):93-95。

  3 王泽华. 妇产科学,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作者: 颜贵新 20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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