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记者杨力勇日前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从5月25日起,该省从高等院校选拔2340名毕业生,到各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
河南省卫生厅为此下发的通知提出,2009年,计划为该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14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1200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1000名。入选的毕业生由省卫生厅提供学习期间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据悉,有关部门将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核定专项编制,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服务满6年者,保留其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和相应待遇。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凡取得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的,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与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此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毕业生,职务工资向上浮动一档。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8年的,其浮动工资从满8年的下月起予以固定,国家规定的正常调资、升级不受影响。
作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