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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2009]42号
医科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实行全程导师制的暂行办法》,(医教[2005]30号)文件精神, 为了更好地发挥全程导师在长学制医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学习、心理、选课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今年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全程导师年度总结与考核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并推荐一批优秀教师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学年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工作总结与考核
各单位按照《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实行全程导师制的暂行办法》,认真总结和书面报告本单位2008学年度全程导师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全程导师工作管理情况;②全程导师与学生见面(联系)与年度考核情况;③全程导师在长学制医学生教育中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④今后为加强本单位全程导师工作所采取的办法和措施。
各单位应审核本单位全程导师《2008学年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工作记录和评定教学工作量,具体评定办法如下:全程导师工作认真负责,按要求圆满或超额完成全程导师教学工作量的,可评“优秀全程导师”,记20个教学工作量。未按《手册》完成教学工作量的,不作“优秀全程导师”评定,其中完成教学工作量达80%的,记18个教学工作量;达70%的,记15个教学工作量;达60%的,记10个教学工作量;不足50%的不记入教学工作量。各单位应将考核结果登记在《手册》相应的栏目和本单位“2008学年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1),全程导师的工作量经医学教务处审批后公布。
各单位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全程导师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的教师,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二、推荐优秀教师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
(一) 遴选全程导师的条件
按照《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实行全程导师制的暂行办法》,(医教[2005]30号)文件进行。
(二)遴选全程导师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人数
我校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共130名,其中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100名,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30名。单位遴选优秀教师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的人数见《各单位推荐担任2008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名额分配表》(附件2)。
2、各单位需填报本单位《推荐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凡首次申报全程导师资格者需填报《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全程导师必须严格履行其工作职责:(1)参加学校组织的全程导师上岗前培训。(2)每学期需面对面辅导学生3次以上指导学生的学习、选课等。
5、导师的年龄必须控制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之前能完成本人的全程导师工作。
6、各单位在遴选教师担任全程导师工作时,需考虑到本部门日常教、医、研工作的完成及每年遴选全程导师的专业分布情况。
7、在选拔全程导师时,应注意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医德医风良好、业务优秀、在为人师表方面作出表率作用的优秀教师担任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已在单位担任重要行政职务的教师,不应因行政事务或其它因素而影响全程导师的工作任务。
8、各单位应加强对新担任全程导师培训与指导,充分发挥全程导师在长学制医学生教育中的作用。
三、请各单位于2009年9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2008学年度
全程导师工作总结、全程导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1)、《推荐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申报表》(附件3)、《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资格审批表》(附件4)、《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资格审批汇总表》(附件5)交医学教务处长学制教学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需报销2008学年度全程导师赴珠海车票的教师,请在2009年11月1日至30日之间按学校财务规定将有关票据整理好,统一送医学教务处审核后到北校区财务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联 系 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7331219
邮箱地址:qiuzhx@mail.sysu.edu.cn
附件:1、2008学年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考核汇总表
2、各单位推荐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名额分配表
3、推荐担任2009年级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申报汇总表
4、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资格审批表
5、中山大学长学制医学生全程导师资格审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