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行业资讯专题商业贿赂与医疗腐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干部,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研究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

点击显示 收起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干部,各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研究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共1800余人参加的学习动员会。深刻学习了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等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每位局级领导负责联系1-2个市(州)局和2-4个药品生产企业。全局共确定了9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家药品生产企业为治理工作联系点。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先后在吉林日报、中国医药报等多家媒体刊登专项工作的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通过上述措施,围绕专项治理中心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六项重点任务相结合、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查处已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相结合、与查办制假售假大要案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等,有效推进了“治贿”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系统内部廉政行为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约束力增强。表现在全系统的干部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都主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撤回了570个药品注册申请,占全省在审品种的18%。二是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行政相对人满意度提高。表现在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的新审批模式,全面落实“阳光政务”要求,并连续三次被省政务大厅评为优秀进厅单位。三是注重加强与工商、卫生、公安、检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了“治贿”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措施,规范了行政行为。现已围绕“审批、认证、查案、检验、监管”5个易发生商业贿赂和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从纵向与横向制约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工作;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整体思路出发,本着对系统所有公权进行“权力公开、权力分解、权力量化、权力运用、责任追究”的原则,制定出了《预防“以审”谋私监督管理办法》等履行职能环节的长效制度13项,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2007.02.05)

作者: 2007-2-6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