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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远玉娇)原北京航天总医院遗传室副主任医师王桂林因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追缴人民币4万余元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王桂林于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间,利用担任北京航天总医院遗传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采购乙肝病毒(HBV)荧光诊断试剂用于检验的过程中,收受深圳匹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赖某给予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1万余元,并将其中人民币1.3万元分给检验员覃某。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桂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