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获悉,从2005年起,安徽省将对医疗机构自行配制和使用的
制剂进行规范。
12月7日,该局在其发布的《关于整顿医疗机构制剂的通知》中要求,已取得生产医院制剂批准文号的各医疗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制剂品种的详细处方(含辅料)、配制工艺及原料的合法来源,以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现有制剂品种进行清理整顿,淘汰不符合现行规定或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
不良反应大、质量不可控的制剂品种,清理同名异方、同方异名品种,规范制剂品种名称。对符合规定的制剂品种换发统一批准文号。
据了解,目前该省有120家医疗机构生产医院制剂,主要品种为
中药及软膏等外用药,其中获得地市级批准文号的品种有24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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